我國國際科技合作政策的演進,新時期政策如何布局?
國際科技合作是國家總體外交的組成部分,同時也是經濟建設、社會發展、科技進步的重要支撐。我國國際科技合作政策的制定,與國際形勢、國內外環境、國家在處理國際關系時的方針、路線,以及我國整體科技實力的變化密不可分。新中國成立以來,我國對國際科技合作的定位經歷了 4 個階段
我國國際科技合作政策對國際形勢與環境的響應
國際科技合作是國家總體外交的組成部分,同時也是經濟建設、社會發展、科技進步的重要支撐。我國國際科技合作政策的制定,與國際形勢、國內外環境、國家在處理國際關系時的方針、路線,以及我國整體科技實力的變化密不可分。新中國成立以來,我國對國際科技合作的定位經歷了 4 個階段(表 1)。
第一階段(1949—1977年):對外科技合作以面向社會主義國家為主
新中國成立之初,我國科技基礎十分薄弱。在世界格局受“社會主義”和“資本主義”兩大陣營關系左右的時期,西方國家對我國全面封鎖,我國對外科技合作主要面向社會主義國家開展,特別是以學習蘇聯的技術為主。
例如,1950 年《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》的簽訂拉開雙方科技合作的序幕;1952 年我國與捷克斯洛伐克簽署了新中國首個政府間科技合作協定;1954 年簽訂《中蘇科學技術合作協定》等。當時的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,有力促進了新中國的國民經濟發展和科技進步,并一直持續到中蘇關系交惡。
20 世紀 60 年代末至 70 年代,國際、國內形勢開始發生重大轉折。國際上,美國在越南戰場上失敗、美蘇冷戰愈演愈烈,我國恢復了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席位。在國內,科技上,我國自主研發的原子彈和氫彈成功爆炸;對外關系上,“文革”短暫影響了我國對外科技合作的有序推進。這些國際、國內重大事件的發生,推動了我國對外科技合作工作進入下一個階段。
第二階段(1978—1985年):對外科技合作開始轉向西方國家
改革開放初期,國家就對外科技合作工作及時作出戰略調整,我國對外科技合作開始步入全面學習和引進西方先進技術的階段,標志性的事件是中美之間開始科技接觸與合作。這一時期的對外科技合作,極大推動了我國科技實力的全方位重塑和提升,同時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。
第三階段(1986—2017年):國際科技合作進入全面、平穩、深入發展階段
這一階段,我國的國際科技合作又可分為兩個時期,即由系統構建國際科技合作政策體系,向全面深化國際科技合作轉變,在此期間實現了科技實力的歷史性跨越。
1.20 世紀 80 年代中后期開始,國際競爭逐步由政治冷戰轉向經濟熱戰,我國外交和經濟形勢雖有波動但整體趨好,經濟全球化帶動國際科技合作進入新的階段。2001 年,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(以下簡稱“科技部”)發布了我國首個國際科技合作政策《“十五”國際科技合作發展綱要》,反映了當時國際形勢,以及國家發展大局對國際科技合作的需求。2006 年,科技部發布了《“十一五”國際科技合作實施綱要》;2011 年,科技部以規劃的形式發布了《國際科技合作“十二五”專項規劃》,國際科技合作政策逐步走向系統化。
2.“十三五”初期,“國際科技合作”引入“創新”要素,逐步演化成“國際科技創新合作”,并在《“十三五”國際科技創新合作專項規劃》中得以體現。隨著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深入實施和國際科技合作的全面開展,我國已與 160 個國家建立了科技合作關系,參加國際組織和多邊機制超過 200 個,簽署政府間合作協議 114 項、人才交流協議 346 項。截至 2018 年,我國累計發放外國人才工作許可證 33.6 萬份,在境內工作的外國人已超過 95 萬人。這一階段,我國科技實力實現了從跟跑向并跑,少部分領域向領跑邁進的歷史性跨越,這與過去近 20 年間的國際科技合作密不可分。
第四階段(2018年以后):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下轉向開放創新合作
“十三五”中后期,全球競爭格局進入劇烈重構期,國際科技合作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。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“要加強創新能力開放合作”,圍繞構建對外開放新格局進行了全面部署。國際科技合作是在新形勢下構建開放創新新格局的重要路徑。然而,中美經貿摩擦、科技競爭加劇,以及“逆全球化浪潮”對我國國際科技合作提出了新的挑戰。國際科技合作的思路和方式,開始進入第四發展階段。在這一階段,開放創新成為國際科技合作的另一個主題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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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十五”以來我國科技創新政策中的國際科技合作布局研究
國際科技形勢與合作需求在我國科技政策中的體現
我國國際科技合作政策的制定與實施,除了受國際形勢與外交戰略的影響外,也與經濟、科技發展態勢及其對科技合作的需求密不可分,并直接體現在各時期的科技政策/規劃中。表 2 歸納了“十五”以來我國的科技創新政策中,對全球科技發展態勢、我國的發展機遇和國際科技合作現狀的判斷,以及各時期國際科技合作需求。
“十五”以來,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和產業分工的持續調整、國際科技競爭的加劇,以及科技創新要素的流動加速,我國的科技創新在各時期有著不同的國際科技合作需求。國際科技合作已不僅是科技創新的手段和保障措施,同時也日益成為科技創新的重要任務和有機組成部分。這些均深刻影響著我國參與國際科技競爭與合作的思路和目標。
國際科技合作思路與目標的演變
進一步對“十五”以來我國的科技創新規劃進行研究,同時與各時期的國際科技合作政策進行交叉分析,可以得到我國國際科技合作發展思路、發展原則和發展目標的變遷(表 3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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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展思路
“十五”期間我國科技以“跟跑”為主,在主要領域緊跟世界先進水平;進入“十一五”時期,開始把握“世界科學技術發展趨勢”;“十二五”時期開始“瞄準世界科技前沿”;“十三五”時期,明確“把握科技前沿的態勢”。從分析發展思路的演變過程中,可以發現我國也在不斷的創新國際科技合作理念。例如,“十一五”時期以“樹立全球戰略意識、提升合作層次”為主,逐漸轉變為“提高科技發展國際化程度、在開放環境下自主創新”,然后發展為“全方位提升科技創新國際化水平、以全球視野謀劃和推動創新”。